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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摸底核实,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决定对凤凰湾三期安置户进行分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单公示时间: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 二、选房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8:00(第一区间) 2023年10月9日、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00(第二区间) 三、选房地点:凤凰湾H地块1号楼门面房(清真寺广场西侧) 四、电话通知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9日,请居民接到电话到凤凰湾安置办公室(西菜市酒厂小区斜对面门面房)签订选房确认书。 五、注意事项: 1、安置户本人携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由受托人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上述证件到场。原产权人死亡的,相关权利人除携上述要件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权利关系证明材料。 2、本次分房四天完成,选房分两个区间进行,其中第一区间选房一天时间,第二区间选房三天时间,选房按照区间和档案顺序号进行。 其他相关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本公告由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凤台县城关镇人民政 来源:凤台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初审:朱礼洁
二审:高嫚
终审:王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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