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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一女子通过社交软件约见网友,哪知遇到了“梁上君子”,趁自己不备,该网友竟把她的钱包“掏空”,还顺走了她新买的苹果手机。6月23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宋某与被害人张某通过网络认识。2022年1月9日晚上,双方约至凤台县某酒店见面,宋某趁张某不备拿走其车钥匙,借口下楼租借充电宝,将张某停放在酒店停车场里的车内1530元现金等财物盗走。次日凌晨左右,又借口下楼买烟将张某放在酒店房间内的一部苹果牌手机盗走。经凤台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机价值为9174元。后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宋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不持异议,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070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认罪认罚,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凤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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