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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砸缸”发生地考辨(二)
二、程应鏐关于司马池的有关履历
程应鏐是著名的历史学家与历史教育家, 是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与古籍研究所的创立者。他对司马光很有研究,所著《司马光新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在记述司马光五六岁关于说谎剥核桃之事后写到,“大约也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司马光砸缸救友之事。并附有《司马光事迹著作编年简录》:
天禧三年(1019)十月十八日。司马光“生于光山(今河南光山县)。父池,时为光山令。”
天圣二年(1022), 司马光“六岁,始读书。司马池监安丰酒税,因家于此。安丰在今安徽寿县南,霍邱东,是个水乡。”
天圣三年 (1025), 司马光“七岁。听讲《左氏春秋》,甚爱之。为家人讲《左氏传》事,自是即致力于学,往往手不释卷,不避寒暑。”“ 司马池由安丰徙知小溪县( 今四川遂宁);后从刘烨辟,为河南府(今洛阳市东)司录。”
天圣七年(1029), 司马光十一岁,其父“司马池为群牧司判官。随父至京,得识张存、庞籍,为存、籍所器重。”
按照其推断,司马光砸缸大约发生在五六岁之时,发生地可能在光山、安丰两地,但没有确定何地。因为司马光七岁时,其父已“由安丰徙知小溪县(今四川遂宁)”。
“司马光砸缸”发生地考辨(三)
三、李裕民关于司马池的有关履历
李裕民在宋史研究上成果丰硕,对司马池的“工作履历”有专门论述。李裕民在《司马池的一生对司马光的影响》(《陕西师大学报》1986年第3期)中指出:
天禧三年(1019),升任郑州防御判官、知光山事。司马池大约于天禧三年正月赴任光山知县,同年十月生子,因生于光州,故取名为光(《黄氏日钞》卷68)。
乾兴元年(1022) 正月,司马池光山任满,进京至吏部考绩(张师正《扩异志》卷1)。此后,改任秘书省著作佐郎、监安丰酒税。
大约在天圣二、三年间,司马池又改知小溪县(今四川遂宁市)。司马池到任后,“正版籍,均赋役”,百姓称颂,画像膜拜(《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
天圣三年至四年( 1025- 1026), 刘烨知河南府(治所在今河南洛阳)深知司马池的为人,特辟其为司录参军。一年后,司马池迁为通判留守司。
天圣六年(1028), 经枢密使曹利用推荐,司马池任群牧判官。
按照其考证,司马光砸缸当在安丰、小溪、洛阳三者之间。我认为,这一“履历”值得商榷之处恰恰在于司马池改知小溪县的时间的“大约”之数。
——摘自淮上史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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