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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夜,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开展了“跨年夜”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查获了3名酒司机,为全县人民欢度元旦营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在当晚20时至24时“跨年夜”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中,大队长李雪涛带领副大队长马万伟,分别赶到凤凰中队和顾桥中队在县城区设立的集中整治检查点,进行现场指挥,并和民警辅警们冒严寒对过往车辆进行拦查。20时37分许,李某驾驶皖DY05xx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州来北路后马场路段时,被凤凰中队检查点执勤民警查获,并当场对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0时50分许,盛某驾驶皖DFLxxx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州来北路后马场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并当场对驾驶人盛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盛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1时40分许,刘某驾驶皖DV0xxx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州来北路后马场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并当场对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酒司机李某、盛某、刘某受到了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天气严寒,事故易发,酒后切勿驾车;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平安出行,是家人对您新年的最大期盼。
来源: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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