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9月3日,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驾驶车辆前面撞行人、然后又开车门撞倒两轮电动车的驾驶人毛二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原来,8月21日8时20分许,在凤台县关店乡菜市街红绿灯东路段,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刮蹭到同向在前行走的行人常女士,致常女士脚部受伤。轿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员准备下车查看时,由于开车门时未经观察,又将后方驶来的一辆两轮电动车碰倒在地,上演了一幕“连环碰”,所幸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并无大碍。随后当事人拨打了报警电话。
值班民警接警后赶往现场勘查,向驾驶人了解情况,驾驶人毛二某回答说当时行驶时看到车前面的常女士了,认为这段距离是可以过去的,哪知就出了意外,随后开车门时不慎又碰到了两轮电动车。交警通过事故调查,认定此事故是由于毛二某驾车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当所致,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常女士无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一定要精力集中,细心观察,谨慎驾驶,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平安出行每一天。
来源: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