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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公安局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抓好“三个环节”,完善“警民联调”实体化运作流程,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使矛盾纠纷有效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抓好先期取证环节。所有调解工作均严格依法进行,全面实行民警首接责任制,各派出所民警接到矛盾纠纷处警指令后,立即到达现场,维护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对现场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固定保全证据,为后续“警民联调”奠定良好的基础。 抓好受案对接环节。对非警务范围的民间纠纷警情,处警民警直接办理移交手续交“警民联调室”调解。对简单治安案件,处警民警按照正常接处警程序调查取证后,经当事双方同意后办理移交手续,调解成功后,由处警民警对调解内容予以确认,并按照治安案件调解程序予以结案。对涉及民事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由“警民联调室”协助办案民警开展民事赔偿协调工作,促进当事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制作和解协议书附卷。 抓好跟踪回访环节。严格落实 “一案一回访”机制,对于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案件,由民警在调解协议履行期满3日内对当事人进行回访,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防止矛盾纠纷出现反复。同时积极鼓励、规范引导矛盾双发当事人履行司法确认手续,巩固调解成果。 来源:凤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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