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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我县发生了一起醉酒后驾车撞路边垃圾桶和花坛的单方事故,驾驶人自报警、报保险索赔,被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凰中队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2月17日下午5时30分许,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凰中队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凤蒙路与潘谢路交叉口南侧路段处,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报警人称自己驾车撞到路边垃圾桶。接警后,正在辖区巡逻的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雪佛兰轿车撞到路边垃圾桶和花坛,车上双气囊已经打开,民警在调查时发现驾驶人晕晕糊糊,语无伦次。立即对驾驶人金某林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金某林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16mg/100ml,系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执勤民警立即向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反馈情况,并把驾驶人金某林带至凤台县人民医院抽血送检。后经合肥中和司法鉴定所鉴定,金某林体内血液酒精含量246.9mg/100ml。
经调查,驾驶人金某林平时有爱喝酒的习惯,当天一个人酒后驾车,当行驶至G237国道凤蒙路与G345国道潘谢路交叉口南侧路段处与路边垃圾桶和花坛碰撞,发生事故后,自己报警想着报保险理赔,被交警逮个正着。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等待金某林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作者:岳敬平 刘雪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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