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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处罚原因包括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疫苗接种费、停车费,以及拒绝使用现金点餐等。其中,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现金支付停车费,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且直接责任人被处以1万元罚款。宁波和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咖啡馆、浙江创胜至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拒绝人民币现金点餐分别被处以1000元、1500元处罚。
近年来,随着非现金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出门不带实物现金。不过,目前现金仍是居民非常重要的支付方式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现金业务总体规模依然较大。
根据央行2019年开展的居民支付日记抽样调查,我国现金使用地区和人口差异明显,从区域上看,东北地区现金使用比例最高,西部地区现金使用比例高于东部地区;从人口结构上看,老年群体使用现金支付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年龄层次,农民和离退休人员使用现金支付较多。
2022年2月2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
当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来源:潇湘晨报 记者:李鑫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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