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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全县扫黑除恶常态化纵深发展,坚决遏制黑恶问题滋生蔓延。即日起,凤台县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黑恶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河道采砂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四)敲诈勒索本地企业,破坏营商环境,鼓动群众缠访闹访,以访施压,以访谋利等黑恶势力。 (五)实施“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六)其他黑恶势力。 二、注意事项 (一)提供线索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安徽省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涉及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主要犯罪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等; (三)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安全; (四)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网络举报: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110、0554-8681559 来信来访地址:凤台县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232101。
凤台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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