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小鱼网 凤台论坛

  • 0554-8989788
  • 知城事,懂生活,无小鱼,不凤城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390|回复: 4

[谈天说地] 关于调整印花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4-2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淮南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2023年第1号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结合征管实际,现将我省印花税申报期限调整公告如下:



一、对于能够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按期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其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11个合同税目印花税以及股权转让书据和商标专用
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2类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统一改为按季征收。上述纳税人进行季度纳税申报时,仅需对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目进行申报纳税;未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目,经确认后系统自动按零申报处理。

二、上述纳税人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印花税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由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次或按季申报缴纳。

三、上述纳税人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由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次或按年申报缴纳。

四、其他纳税人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

五、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3年3月30日



来源:安徽税务
编辑:朱礼洁
初审:李雪莉
二审:高嫚
终审:王志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4-2 09: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二类统一改为按季征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4-2 09: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未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目,经确认后系统自动按零申报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4-2 09: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铜陵
其他纳税人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4-2 09: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凤台小鱼网
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电话

0554-8989788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客服QQ点击咨询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抖音扫一扫

Copyright © 2008-2020 www.fengtai.tv All Rights Reserved. ( 皖ICP备13005499号-3 )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皖B2-20210064  皖公网安备: 34040002000456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