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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丁集中队通过调查依法对曾因酒驾被查、再次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李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李某以前办有C1驾驶证,后来想增驾B照,由于有酒驾记录不能直接增驾B照,于是他想当然去车管所办理了注销C照业务,准备直接办理B照,B照还没办下来,却因饮酒驾驶又被查。
李某和朋友两个人在凤台县城关镇龙翔花园一家大排档吃饭喝酒,饭局结束后准备去县医院找朋友办事,认为路途短便侥幸开车。当天晚上20时25分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丁集中队副中队长苏绍运、张军虎带队在凤台县城关镇州来路与永幸大道交叉口路段开展酒驾夜查时,发现一辆皖D7XXXX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于是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李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当场对驾驶人李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呼气酒精含量达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后经办案民警调查,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且曾在2019年5月3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查获并处罚过。
目前,李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汽车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3000元罚款及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面对严厉的处罚,李某后悔不已。
信息来源: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作者:岳敬平 张建建
编辑:刘雪婷
初审:李雪莉
二审:高嫚
终审:王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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