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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打击网络贷、监管预制菜……关于学生安全,代表委员提了这些提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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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6 08: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安徽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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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小编说
安全重于泰山,保障学生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围绕网络“套路贷”、校园欺凌、校园食品安全等方面提了许多提案建议,一起来看——
全国人大代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研究院院长 孙希延:强化打击治理网络“套路贷”,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为保障学生安全、规范网络金融市场发展,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多项文件,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各类‘套路贷’一时沉寂。但此类网络贷款平台并未放弃对学生群体的渗透,不断‘乔装打扮’、转换形式卷土重来。”全国人大代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研究院院长孙希延建议,强化针对新型“套路贷”的学生引导和打击治理。
孙希延发现,“连环推荐贷”及一种借“先用后付”储值卡名义非法套现的“套路贷”在学生群体间蔓延,受害人需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赊账购买上述套餐,实际折合年化利率却高达1500%,不少学生深陷其中。
孙希延建议,强化打击治理网络“套路贷”保障学生安全,一要及时研究当前新型“套路贷”模式,联合教育、公安、金融管理部门,部署开展涉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二要严厉打击以“套路贷”方式针对学生群体实施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三要开展全方位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掌握涉“套路贷”学生情况,指导学生摆脱“套路贷”陷阱;四要对利用涉学生“套路贷”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上海市委会主委 刘艳:扶持和培育专业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学生欺凌
全国政协常委、台盟上海市委会主委刘艳表示,要进一步推进基层落实防治学生欺凌,建议尽快扶持和培育专业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学生欺凌,从事学生保护工作。
刘艳在调研中发现,防治学生欺凌已成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学生欺凌的隐蔽性和不对称性,基层落实防治学生欺凌,做到有效的事前预警干预仍有多重难题。相关政策制度更多在宏观层面上的原则指导,还亟需在微观层面得到有效落地和执行。
刘艳认为,目前还缺少防治学生欺凌的专业第三方社会组织。被欺凌学生往往不会告诉家长,也不会告诉老师,这时专业的学生保护组织就显得特别必要。虽然相关政策规定,学校要设置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但未成年人保护专员的专业水平,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专业性、中立性和客观性都还有待提升。
刘艳谈及,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后,一些涉事家长常常存在非理性对待或过度反映,“欺凌事件”核心矛盾由学生转移到家长,同时也给涉事学生带来衍生心理伤害。学校和教育部门处理此类“欺凌事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如果由专业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即时介入,对学校和教育部门而言,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次生矛盾发生。
刘艳认为,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在现有政策制度下,亟需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从预防角度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为此,她建议,依托大数字技术对学校学生欺凌开展评估,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政策在学校落地执行。学校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全体学生的欺凌问题专项调查、统计和数字化评估,并归类整合相关数据,推动中小学建立数字化校园欺凌预警系统,建立预警上报、技术诊断、主动干预、效果跟进、记录保存的系统化防治学生欺凌程序。
公、检、法、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推动学生欺凌案例数据库建设,及时上传典型案例以便进行数据集成综合,依托大数据技术,匹配不同欺凌场景进行精准干预和应对。同时,由教育部门牵头,与网络数字平台合作,积极开发内容充实、类型丰富的学生欺凌防治课程资源,开发学生防欺凌教育小程序,用于校园防治欺凌的教学。
刘艳呼吁,尽快扶持和培育专业的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学生欺凌。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购买第三方服务来防治学生欺凌,经费主要用于为被欺凌学生及家庭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医疗养护等,进一步增强第三方社会力量深度参与防治学生欺凌问题。
刘艳还建议,教育部门可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负责校园安全事务)和学生欺凌防治专任教师制度及相关培训,依托专项经费确保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云南工商学院董事长 李孝轩:建议审慎推进预制菜进学校,加快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三方听证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委员、云南工商学院董事长李孝轩建议,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审慎推进预制菜进校园,加强学校预制菜监管,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李孝轩认为,在目前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等有效监管机制,未取得广泛共识的情形下,对“预制菜进校园”应保持审慎、加强监管。
李孝轩提出两点建议:一是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法律规定,审慎推进预制菜进校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法定原则,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第三条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压实食品监管、教育部门、学校等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推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与校园食品政策规定有效衔接,切实兜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
二是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听证制度。为学生供应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是校园食品安全的底线。应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规定,加快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三方听证制度,把预制菜纳入校园安全统筹监管,把“当餐加工”作为学校堂食管理的“硬约束”,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可控。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 丁佐宏:预制菜进学校或社区必须审慎对待,建议尽快出台预制菜的全国统一标准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提出,第一,要切实保障社会大众对于预制菜消费的告知权与选择权。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和监管环节,尽快制定相关落地细则,规定相关餐饮企业和商家必须主动清晰公示相关菜品来源是否为预制菜,零售型预制食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清晰注明所有配料及所含添加剂,特别是保质期要科学合理。
第二,在统一国标形成之前,预制菜进学校或社区必须审慎对待,严把质量关。同时,相关部门要增加学生家长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听取及投票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保障学生和老人等群体的身体健康。
第三,尽快出台预制菜的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针对预制菜的生产、运输、认证、追溯等全环节、全链条,制定全国统一标准。同时,将预制菜的加工和销售列入专门的工商经营范围,规范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让老百姓在预制菜商品消费中“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第四,规范预制菜行业的金融扶持和资本运作。由于缺少统一国标的预制菜行业鱼龙混杂,因此政府和行业应谨慎对待相关产业的金融扶持和资本运作。
第五,有效开展舆论监督,提升饮食安全意识。建议鼓励社会大众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形成预制菜的全民监督氛围,并完善线上的消费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百姓关切。


来源:综合整理自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政协网、中国新闻网、九派新闻等
编辑:王新茹
初审:李雪莉
二审:高嫚
终审:王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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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17: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建议老头乐上路必须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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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17: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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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17: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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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17: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凤台小鱼网
校园安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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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17: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凤台县青年企业家商会
学校多教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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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0 17: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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