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经市县申报、省级审查公示等程序,近日,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和安徽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22]4号)要求,拟命名表彰的安徽省文明城市公布,凤台县被表彰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城市。
此外,凤台县丁集镇炮楼村、凤台县朱马店镇联民村(2个)被表彰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村镇;凤台县城关镇、凤台县新集镇、凤台县朱马店镇、凤台县丁集镇前元村、凤台县凤凰镇芮集村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村镇荣誉称号(5个);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凤台县城关镇明珠社区被表彰为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3个);国家税务总局凤台县税务局、凤台县气象局、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凤台发电分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凤台县供电公司、凤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文明单位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5个);高飞家庭 凤台县新集镇新源社区、胡常引家庭 凤台县东风湖社区被表彰的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家庭(2户);张明家庭 凤台县新集镇新源社区中区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家庭荣誉称号(1户);凤台县第一中学表彰的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名单(1所)凤台县实验小学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安徽省文明校园名单荣誉称号(1所)。
来源:凤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雪婷 初审:李雪莉 二审:高嫚 终审:王志莉
|